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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8级学生户口相片采集和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09年02月18日        浏览量:

校内各院系:

根据武汉市公安局关于学生集体户口管理的要求,凡08级学生户口转入学校时,必须提交相关信息(包括个人基本文字信息和个人图像信息),对此,我处将组织08级入学的新生照相。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照相的范围:此次参加照相的人员仅限于2008级新生(含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且其户口必须已转入我校。

2、各院系的研究生随本院系本科生同时照相。我校本科生(研究生)考取我校研究生(博士生)的此次不参加照相。

3、照相的标准:此次照相的标准参照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照相要求。

4、此次照相为免费。

5、照相的速度:每天可照相450人左右,各院系按照40-50人\小时的间隔时间,在尽量不影响学生上课的情况下,组织本院系的学生有序地参加。

6、为了便于学生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经与公安机关协商,此次照相的相片可用于办理居民身份证。

7、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自愿原则。第一次在武汉市办理第二代证的,收取工本费20元,第二次办证的收取工本费40元。请申请者如实申报,因在办证过程中电脑程序会自动查询办证人员情况。

8、如需办理二代证的学生,在照相的同时提出办证申请并填写(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交纳办证工本费。

9、照相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2:00—5:30。地点:校保卫处一楼(原城环学院办公楼)。

10、照相注意事项:不准佩戴耳环、项链,不准化妆(擦口红);穿深色上衣,需露出耳朵和眉毛。

11、各院系照相时间安排,可在保卫处网站上查询。保卫处网址为:htt://bwc.ccnu.edu.cn

保卫处

2009.02.17

附:各院系照相时间安排表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瑜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保卫处
邮编:430079 电话:027-6786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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