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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户口迁移指南
资料来源:保卫处 作者:张光军 时间:2024-04-17 点击数:

  一、集中办理

  户口迁移至校内的学生毕业后可将户口迁本人工作单位、留武汉市或迁回原籍:

    1、如需工作单位凭毕业证、就业协议或咨询当地派出所办理跨省通办。

    2、如需留武汉市凭毕业证、租房合同或购房合同、房产证办理落户。

    3、如需迁回原籍凭毕业证原件办理。

   将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交至保卫处102办公室集中代办。


二、非集中办理

  错过集中办理时间的毕业生(含非应届),准备好以上材料自行前往马房山派出所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纸质版委托书。


  具体详情请咨询:027-67868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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