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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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内消防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除清单”月报告制的通知
资料来源:保卫处 作者: 时间:2018-04-18 点击数:

关于校内消防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除清单”月报告制的通知

 

各重点单位:

    为严格落实《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防火工作基础,确保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拟在全校消防重点部位落实“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除清单”月报告制度,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涉及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四条,我校涉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的有后勤保障部、资产公司、校团委、学工部、宣传部、信息化办公室、图书馆、档案馆、物理学院、生命科学院、化学院、校医院、出版社、附属小学等单位。

    二、报告内容:

    每月25日前,各单位要把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情况汇总整理,由单位责任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以书面的形式报保卫处治安科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检查内容为:是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制定并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制版上墙;是否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单位员工是否掌握基本灭火、逃生知识;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是否存在电线老化、私接乱拉电线和超负荷用电现象;是否存在采用易燃材料装修,单位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工程是否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备案;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通畅,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有无违规占用、锁闭、堵塞消防通道现象;消防器材、设施和消防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值班及履职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重要情况和重大隐患一事一报。

    三、几点建议:

    1、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火灾具有高突发性、高破坏性,不会经常发生,我校多年来基本没有发生重大火灾,可是一旦发生人命关天,造成的损失和恶劣负面影响无法估量。我校整体形势看上去风平浪静,实际上暗潮汹涌,通过前段时间各单位和我处业务科室的排查,暴露出了消防设施损坏、供水系统停摆、消防通道长期被占用等问题,形势不容乐观,因此,各单位要居安思危,充分认清消防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克服麻痹大意、心存侥幸等思想,切实重视消防工作。

    2、行动上要积极迅速。各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坚持开展日常巡查和重点部位检查,并做好详细登记,务必做到“重要部位天天看,消防设施时时查”,把消防安全预防工作抓在平时、重在经常,切实做到消防安全心中有数。

    3、整体上要紧密配合。消防安全不是哪一个单位哪一个人的事情,需要各位负责人共同努力、紧密配合、齐心协力、确保安全。每一位领导都应该重视安全工作、消防工作,不应该把本单位的安全交给其他的人或单位来负责,消防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因此各位领导和负责人还是要高度重视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做到早预防、早排查、早解决、早安心。

    收到此通知后,恳请各单位本着对学校负责、对单位负责、对个人负责的态度,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扎扎实实抓好落实,认认真真做好梳理,原原本本按时上报,及时发现问题,妥善解决问题,为学校争创双一流高校保驾护航。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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