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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大型车辆进出校园管理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18年11月30日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为切实维护校园交通秩序,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我校实行校外大型车辆(20座以上的大型客车、大型货车、施工车辆、载重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等)审批入校。因施工作业、各类活动等事由需有大型车辆进校的,校内各单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向保卫处提出申请,保卫处审批同意后,车辆进校时必须将车辆进校申请单放置在挡风玻璃右下角,方便门卫执勤人员检查。

    凡进入我校的大型车辆请自觉遵守我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并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和协调。大型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减速慢行,进门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校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进入校园的大型车辆不得乱停乱放,必须服从指挥并有序停放在指定位置。往校外运送物品的大型车辆出校门时必须持接受门卫检查,否则不予放行。



                                         保卫处

                                         20181127



    :(请在附件中下载申请单)

    华中师范大学大型车辆进校申请单

    申请单位


    申请事由


    车辆类型数量及车牌号

    车辆类型数量:□客车( 座)、□货车、□施工车辆、□载重车辆

    □危化品运输车辆 □其他

    车牌号:

    通行时间

    时—

    停放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车辆单位承诺

    1、保证所提供信息、资料及证明文件均真实有效;

    2、自觉严格遵守学校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不超速,不超载,不鸣笛,不开远光灯,不乱停乱放等;

    3、进出校园避开校园高峰时段和学校重大活动,服从学校的管理和指挥;

    4、按指定校门进出,指定路线行驶及指定地点上下客;

    5、原则上遵循“即下即走”规定,下客完毕后立即驶离校园,需要接送时再驶入校园,其余时间不得在校园停留等候;

    6、如车辆违规,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者,违规车辆及其所属公司今后不得申请入校。


    承诺人签名: 日期:


    学校申请单位意见


    同意从 校门进出,时间为: 时—

    签字(盖章):

    期:

    保卫处

    意见


    签字(盖章):

    期:

    联系人:校园秩序综合管理中心乔老师 联系电话:67868093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瑜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保卫处
    邮编:430079 电话:027-6786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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