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文件有关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安全。请各单位根据所管辖或使用区域情况,结合学校人事调整及岗位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和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联络人)。
请各单位、各部门确定有关报送人员,通报本单位全体人员知晓,并于12月10日下午17:00前,将加盖公章的登记表(附件1)以电子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115639242@qq.com。后期如有人员变动请及时重新报送。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67868092
保卫部(处)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