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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24年12月27日        浏览量:

    全校师生:

    本学期以来,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校园电动自行车集中治理工作初见成效。下一阶段,学校将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门禁管理,禁止“无牌无芯片码”电动自行车进出校园。同时,为了有效缓解校园充电资源紧张的问题,将启用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智能管理系统(白名单),未申领“芯片码”的车辆无法使用校内充电桩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释放非机动车停放空间,根据《华中师范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华师行字〔202453号)的相关规定,学校将于本学期末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专项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区域

    学生公寓区、教学办公区、商业服务区、交通要道、楼内公共区域、消防通道、绿化带等部位。

    二、清理时间

    2025年1月13日至1月17日

    三、清理办法

    1.对已完成校内注册但未安装“芯片码”的电动自行车,将贴条提醒

    2.对于未规范停放在停车区内的非机动车,将转移至就近停车区域

    3.对停车区域内长期闲置、积尘或影响校容校貌的各类“僵尸车”以及“无牌无码未注册”电动自行车,将拖移至指定区域集中保管

    四、相关要求

    1.烦请各位车主将车辆整齐有序停放到划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内;

    2.“无牌无码未注册”车辆(禁止通行校园门禁、无法使用校内充电桩)请自行处理至校外;

    3.集中保管的地点以及车辆信息将在保卫部(处)官方网站公示,自公示之日起90天后,无人认领的车辆将移交国资处依规处理。请广大师生积极配合校园交通环境治理工作,共同建设和维护美丽校园!


                保卫部(处)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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