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元宵节期间校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
通 知
校内各单位:
按照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禁改限”的要求,2月28日晚24时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今天是传统的元宵佳节,又时值学生返校的高峰,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和管理,严禁任何人携带烟花爆竹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学生宿舍、教学楼、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众聚集场所,在可燃放时段内,所有学生宿舍区、教学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各管理部门要在此期间加强对学生宿舍区、教学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巡查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保 卫 处
二○一○年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