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收取录取通知书正联和户口迁移证。
二、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须一致。
三、户口迁移证上须加盖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
四、户口迁移证上的签发日期为当年签发,不可跨年度。
五、武汉市主城区居民户口不能转入学校;远程区居民户口需要转入学校的至保卫处102办公室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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