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校冬季防火及圣诞、元旦节期间
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冬季气候寒冷,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量增加,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随着“圣诞”“元旦”双节的来临,我市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又到了一个更为严峻、更为关键、更为紧迫的阶段,为认真做好我校冬季防火及“两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我校重点部位“零火灾”任务的目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增强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冬季是火灾的高发季节。据公安部消防局统计通报,入冬以来,全国亡人火灾事故频发,形势十分严峻。
消防安全工作中的“谁主管、谁负责”,“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是国家法律法规赋予各级领导及单位责任人的责任。由于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我校今年至今为止,火灾的防控工作落实较好,未发生大的火灾事故,但大家要充分认识防火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各级领导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把师生员工的安全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强力的措施,认真抓好本单位“圣诞”、“元旦”两节期间及冬季防火安全工作。
二、提前谋划、周密部署、突出重点,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两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方案,要组织专班,党政领导要亲自挂帅,定人、定岗、定责、定措施,集中精力、集中人力,对本单位各部位认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尤其是体育馆、桂苑宾馆、音乐厅、科学会堂、博雅园综合楼、大学生活动中心、各食堂、超市、教学楼、学生宿舍、合同工集体宿舍等公众聚集场所,要重点对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举办大型集会,庆典活动要制定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严格额定人员并提前向保卫处申报,举办活动期间严禁遮挡、锁闭安全出口;严禁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严禁停用消防设施设备;严禁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举办活动期间一律不准进行装修改造施工和电(气)焊,严禁使用明火照明,一律不准点蜡烛、燃放烟花爆竹、焰火和冷焰火,不得违规燃放“孔明灯”,严禁在学生宿舍聚餐,违规用火用电。相关检查情况填写检查情况表后于12月28日前报校保卫处备案。
“平安夜”、“圣诞节”、“元旦节”期间各相关单位要严格值班制度,增加巡逻力量,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对隐瞒不报。漏报、迟报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消防消防宣传,营造氛围,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各单位要根据校园冬季防火工作的和“圣诞”“元旦”两节期间的特点,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通过报刊、橱窗、板报、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已各种形式深入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防火救灾常识,掌握包括预防火灾和初期火灾的扑救、火场逃生自救的基本常识和技能。在全校营造一个“关注消防、人人有责”的活动氛围。
保 卫 处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