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及有关相邻单位:
为方便教职员工并确保换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办证方法:
【一】《车辆通行停泊证》的办理:
1.学校公车凭《车辆办证申请表》,单位证明、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集体办理;
2.教职工车辆按各单位提供的教职工一卡通、行车证原件及复印件统一办理,教职工的一卡通及行驶证原件只需审核,不滞留,即审即还,办毕由保卫处秩序科通知各单位集中领取。因故不能集中办理通行证的教职工可于3月20日之后单独办理;
3.教职工直系亲属车辆凭《车辆办证申请表》,本人户口薄,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由个人办理;
【二】《车辆通行证》的办理:此类证件的办理必须首先在华中师范大学主页上下载相关表格,并按相关栏目要求逐一填写,然后分别不同类型提交下列材料:
1.桂子山庄业主车辆凭《桂子山庄业主车辆办证申请表》、车主房产证、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2.接送小孩的校外车辆凭《附小幼儿园接送车辆办证申请表》,幼儿园附小证明,入园入学缴费单,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3.工程车、商务货车凭《车辆办证申请表》,需求方证明,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5、与学校内相关单位有经常性事务工作关系和业务往来单位(个人)车辆,需由学校内相关单位和部门统一上报,经学校交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授权,保卫处审批后,凭《车辆办证申请表》、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二、办证时间:见附件1
特此通知
校保卫处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