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户口办理指南
一、市内户口移动:
经迁入派出所同意接收后,拿迁出地户口簿、身份证、照片3张,直接到迁入地卓刀泉派出所户口异动窗口办理。
二、武汉市以外的人员户口迁入:
1、因工作调动等原因迁入户口的,凭公安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16周岁以上人员需身份证标准照片三张,由卓刀泉派出所户口异动窗口办理。
2、退伍、复员、专业人员经市复退军人安置办公室批准同意,由分局户政部门审批,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出生日期、籍贯、文化程度、婚姻状况等)内容和标准身份证相片三张,由卓刀泉派出所户口异动窗口办理。
3、毕业生分配至武汉工作,凭省、市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分局户政部门审批,带《户口迁移证》和标准身份证相片三张,由迁入地户口异动窗口办理。
三、本市常住人员户口迁出武汉市以外:
1、因工作调动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凭迁入地户政部门审核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和《离校通知单》,由卓刀泉派出所户口异动窗口办理。
2、因公或因私在境外居留一年以上的,凭相关证明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四、新生儿落户:
凭《计划生育服务证》和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直接到卓刀泉派出所异动窗口办理。
五、回国人员恢复户口凭市局出入境管理处开具的《出国人员恢复户口通知证明》,由分局户政部门审批,带《户口迁移证》和标准身份证三张,由卓刀泉派出所户口异动窗口办理。
六、死亡:
凭医院开具《死亡证》到洪水区防疫站盖章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本辖区卓刀泉派出所户口异动窗口办理注销手续。
七、需要办理户口异动的居民直接到卓刀泉派出所户口异动窗口办理。
八、具体办理过程以派出所解释为准。
学生户口管理规定
一、学生户口入户:
1、新生入学时可根据自愿原则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手续。
3、武汉市家庭户口一律不迁入学校。
4、户口迁入学校后,除退学、转学外,不得以其它任何原因将户口中途迁出。
5、我处在每年本年内完成当年新生户口审批入户手续。
二、学生户口迁出:
1、我处凭就业办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方案》迁移学生户口,然后交各院系,由各院系下发至每个学生。
2、学生也可凭《报到证》或《录取通知书》到校保卫处户政窗口直接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3、毕业时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申请托管,凭《报到证》将户口迁至托管机构保管,也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原生源地。
4、户口迁出武汉市的,需到卓刀泉派出所加盖户口专用章。
三、学生户口外借:
学生因需要借户口的,必须由院系证明(写明借户口理由)和本人学生证到保卫处户政窗口办理。
五、学生毕业改派:
毕业后改派的学生,凭新的《报到证》或《录取通知书》以及原《户口迁移证》到校保卫处户政窗口更换新的《户口迁移证》并到派出所加盖户口专用章。
居民身份证办理指南
一、凡户口迁入学校的在校学生,方可办理武汉市居民身份证。
二、学生原有的居民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
三、办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两种方式:
1、普通证:凭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照片三张,在户政窗口登记,三个月取证,二代证另行通知。
2、快证:需院系证明和本人学生证在户政窗口办理户口外借手续,然后凭学生证和户口先到卓刀泉派出所开具《快件呈报单》,再到武汉市公安局办证,一周取证。办证后,需要将本人户口归还给保卫处户政窗口。
备注:
卓刀泉派出所地址:马家庄车站下车(武汉体育学院对面),可乘坐702、703、540、729、59等路公共汽车。
武汉市公安局地址:汉口火车站对面(发展大道188号,马家墩车站),可乘坐536路公共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