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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卫处完成机构调整和人事改革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06年05月23日        浏览量:

    保卫处完成机构调整和人事改革

    2006年3月,保卫处制订了《保卫处内部机构调整及用人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该方案对科室设置及职能的调整、全处人员竞聘上岗的程序和方法做了全面细致的规定。根据此方案,保卫处对科室设置及其职能做了重大调整,在用人制度方面则实行“末位淘汰制”。该方案实施两个月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校园“110”报警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全天候专职人员值班制度,改变了以前全处管理人员8小时工作之外的轮流值班制度,把校园治安巡逻纳入报警指挥中心的职责范围。该中心的设置加强了校园“110”的功能建设,使校园“110”统一指挥,确保信息通畅、反应快速、处置有效,并在4月25日至4月30日一举捣毁两个持刀抢劫犯罪团伙,很好的发挥了校园“110”的接警、处警、指挥调度、服务救助的功能。

    保卫处单独设立了户政科,将原户口异动职责从处办公室职能中分离出来,更好地为全校师生员工提供户政服务,得到了师生的好评。保卫处还于3月新增设了南湖保卫科,改善南湖校区的治安环境。

    保卫处此次人事改革最重要的方面在于实行“末位淘汰制”。该制度规定,在竞聘中失败或在成绩排名中末尾的人员列入落聘人员名单,进入候补岗位。在成绩排名中,各人的成绩按组织考核成绩占60%,民意测评占40%。进入候补岗位的人员在值勤岗位上试用3个月,在试用期内接受处里组织的学习和培训,如不合格则交学校人事处人才中心。

    实行“末位淘汰制”强化了保卫处工作人员的危机感,增加了他们的工作压力,提高了工作责任心和竞争意识。平日里一些表现不太好的工作人员得到处理,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有了很大的提高。该制度大大激励了保卫处职工的工作热情,提高了保卫处的办事效率,为全校师生提供更全面热情的安全服务,更好的发挥保卫组织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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