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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卫处联合交通大队整治交通“第二弹”

    文章来源:保卫处 发表时间:2017年04月01日        浏览量:

       华大在线讯(见习记者 张野溪)“电动车只能带未满12岁的小朋友。”“有购买电动车的发票吗?”“登记相关个人信息后就可离开。”3月23日,我校保卫处同武汉市交管局洪山交通大队联勤联动,蹲守南、北门出口,对无证、无牌等“超标”电动自行车以及摩托车进行本月的第二次整治。截止上午8点半,共有23辆无牌车在南、北门被查获。

       上午7点半,保卫处联合交通大队开始了本月第二次对“超标车”的整治行动。延续第一次检查的规范,执勤人员将拦截“无牌车主”,询问相关事宜后,扣留他们的“无牌车”。骑驶被扣留车的人需出示身份证或学生证,未带身份证的车主则被要求留下身份证号以及联系方式,打印发票并现场拍照登记。当车主收到洪山区民警大队的通知时,可带身份证等有效合法证件及发票前往处理,缴纳相应罚款后方可领回车子,还会被督促及时办证。

       据采访,保卫处制定了“治理交通”的四部曲。到本月23日,已完成校园“僵尸车”的治理和机动车车牌的两次抽查。23日当天,保卫处还联合了洪山交通大队成立非法营运整治专班在我校学子餐厅处收缴两台无牌、无证三轮车和一辆非法营运摩的。此外,保卫处还将对校内违章停车行为进行管理。

       信息管理学院16级李红(化名)的电动车因没上车牌被扣留,但她却表示了对此行动的理解。“上了牌照之后,车子如果丢失了,找回是比较容易的。而且责任人员管理的方式也很规范。”

       马克思主义学院16级的张伟(化名)直白地说出了自己的看法,每个月抽查的次数有限,大多数同学还是会跟“不上牌”的风、钻空子。他认为,大多数同学不愿意“办牌”,一方面是因为尚不知武汉市有机动车上牌的规定,另一方面是因为外省同学“办牌”手续繁琐。

       针对张伟的顾虑,吕队长在咨询相关人员后,对外省同学“办牌”手续进行解释,“在校大学生凭身份证、学生证即可上牌,上牌时也要一并携带正规打印发票、车辆合格证、随车附带的照片。”他表示,此次治理行动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规范交通、消除隐患,还要借此提醒大家及时(一个月之内)为购置的电动车上牌,宣传武汉市的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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