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们:
为了响应《省校安委办关于开展2024年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鄂校安办[2024]6号)要求,切实开展学校安全及校园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学校将遵循“控总量、减增量、去存量”的治理原则,综合施策、部门协同、疏堵结合、分步推进,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电动自行车治理行动,防范化解校园电动车交通、消防事故风险,共同营造有序、安全、和谐、畅通的校园环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10月8日以来,保卫处向同学们分批免费发放安全头盔共计6600余个,请同学们莫让头盔“吃灰闲置”,在校内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做到“四不出门”:无牌无照不出门、违法载人不出门、带篷打伞不出门、不戴安全头盔不出门。
2. 2024年10月20日(含当日)之前,已经购买电动自行车(以发票日期为准)但未获取“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识别码(以下简称识别码)”的同学,请及时填写登记表(见附件)并上报所在学院,由学院将学生登记信息汇总在一张表格上;学院将汇总的纸质版登记表(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送至保卫处303办公室审核,电子版发送至保卫处负责人邮箱(shiyucongchina@163.com)。学生登录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小程序,上传由学院盖章、保卫处审核通过的登记表进行识别码申请(无需再上传《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电动自行车购买申请表》)。
3. 2024年10月20日之后,请各位同学暂缓购置电动自行车。学校会尽快修订《华中师范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学生购置电动自行车的相关细则和流程。
4. 学生电动自行车将实现“一人一车一牌一码”管理,“一牌”即经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发放的号牌,“一码”即由保卫部统一制作的识别码(电子标签)。识别码与校园门禁系统关联,无牌无码电动自行车不能入校。
5. 近期,学校将根据修订后的《华中师范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严格落实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处置的累积记分处理制度。保卫处会定期通报各单位电动自行车违规违章情况及排名,并联合学工部、校团委将学生个人扣分情况与奖学金等评定挂钩。“乱停乱放”“不戴头盔”“违规载人”会有极大扣分风险,请同学们予以重视。
保卫处在此呼吁广大同学争做校园交通、消防安全的守护者,务必遵守相关法规和学校交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绿色出行,合规上路,规范用车!
保卫处
202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