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火灾应急疏散预案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我校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突发性火灾事故的应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我校学生宿舍特点,特制定此预案。
一、初级火警预案
(一)学生宿舍值班员职责:
1、学生宿舍楼发生火情后,失火寝室的学生迅速派人向大楼值班员报警,并立即持楼层灭火器对初期火警予以扑救,宿舍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切断失火寝室的房间电源,保持其他寝室、走廊、通道的电源,同时向校保卫处校园“110”报警(电话:67868110或内线8110);
2、立即打开各安全出口大门,并马上通知各寝室学生及时从安全出口疏散,同时组织人员利用现有灭火器予以扑救。
(二)保卫处值班员职责:
1、接警后保卫处值班员应立即带领备勤队员到位,运用消防设施、器材开展扑救;
2、组织学生各班干部带领学生迅速有序地由各安全出口疏散,并维护现场秩序,防止学生慌乱。
二、火灾预案
1、如火情严重,保卫处值班员应立即向119火警台报警,并向保卫处带班领导报告,同时指挥备勤队员继续运用消防器材扑救,控制火势蔓延;
2、带班领导通知各相关人员和相关单位责任人及时到位,同时安排人员及时疏通道路上的隔离墩和其它路障,保障消防车的行车路线畅通,并在门口和路口安排人员为消防车引路;
3、宿舍值班人员开启宿舍警铃报警,并组织学生迅速有序地由各安全出口疏散;
4、消防车赶到后,专职消防员应及时准确地引导消防战士就近找到水源,并介绍目前的基本火情,详细向消防队介绍失火宿舍的内外情况、结构和居住的学生人数等情况,并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火场侦查。
华中师范大学保卫处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二○○四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