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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学生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流程更新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24年09月01日        浏览量:

    各培养单位:

      根据辖区公安机关的最新要求,需要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同学需准备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用人单位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单位联系函”(需写明所开证明的用途,如教师入职、单位入职等)。

      3、学生证、毕业证等证明学生身份的材料。

      学生可凭上述材料直接到洪山公安分局马房山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马房山派出所联系电话:027-87666692。

       今后此类情况无需学院及保卫处开具其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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