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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中师范大学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告知书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24年07月10日        浏览量:

    各位师生:

    电动自行车为我们出行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不当的停放、充电方式也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趋势,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造成人员伤亡原因多与用户违规或不当使用有关,只有增强安全意识,才是最有效的“灭火器”。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保卫部(处)温馨提醒您:

    一、停放和充电应在安全合规场所。严禁在教学楼、学生宿舍、公共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公用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及电池不得上楼入户。

    二、规范充电行为。合理使用充电桩充电,充电时必须使用相匹配的原装充电器。充电时间不宜过长,充满电后应及时拔离插座,以免电池过热、充鼓、变形引发火灾。不得违反用电安全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三、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电动自行车及电池。不购买“三无”产品,不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和电池如需更换电池,应尽量购买同一品牌的原装电池。

    四、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如构成犯罪的,将依据《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珍爱生命,杜绝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及充电行为。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打造安心、放心、舒心的校园环境。



                 保卫部(处)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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