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及有关相邻单位: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交通秩序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处2011年发放的《华中师范大学校园车辆通行证》已经过期,拟于近期办理2012年度车辆通行证,并给予车辆ETC授权,为确保换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范围:
为方便管理,通行证分为《车辆通行停泊证》和《车辆通行证》两种,学校公车、教职工车辆及教职工直系亲属车辆可办理《车辆通行停泊证》,桂子山庄业主车辆、接送小孩的校外车辆、工程车辆、进校商务车辆和工作关系车辆办理《车辆通行证》。
二、办证方法:
【一】《车辆通行停泊证》的办理:
1.学校公车凭单位证明及行驶证复印件集体办理;
2.教职工车辆按各单位已经提供的教职工私家车基本信息统一办理,办毕由保卫处秩序科通知相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集中领取;
3.教职工直系亲属车辆凭本人户口薄,或辖区派出所提供的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车主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由个人办理;
【二】《车辆通行证》的办理:此类证件的办理必须首先在华中师范大学主页上下载相关表格,并按相关栏目要求逐一填写,然后分别不同类型提交下列材料:
1.桂子山庄业主车辆凭物业公司证明、业主停车缴费单、车主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办理;
2.接送小孩的校外车辆凭幼儿园附小证明,入园入学缴费单,车主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办理;
3.商务货车凭需求方证明,车主驾驶证、货车行驶证复印件办理;
4.工程车辆凭工程项目单位证明,车主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办理。
5、与学校下属相关单位有经常性事务工作关系和业务往来单位(个人)车辆,需由学校内相关单位和部门统一上报,经学校交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授权,保卫处审批后,凭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办理。
三、办证时间:2011年3月6日—4月3日(节假日休息)
四、办证地点:校保卫处四楼(从办公楼东侧上四楼)
特此通知
校保卫处
201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