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热点文章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华中师范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修订解读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24年11月04日        浏览量:

    为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维护校园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消防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学校2022年制定并实施的《华中师范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华师行字〔2022〕27号)进行了修订,出台了《华中师范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华师行字〔20245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管理办法》主要内容作以下问答解读。


    问:《管理办法》修订的背景和意义?

    答:当前我校电动自行车存量基数大、增长快,校园交通承载压力显著增加,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隐患日益加剧,“乱停乱放”“违规载人”“超速行驶”等不文明现象频发,这不仅影响了校园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还严重威胁着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对校园电动自行车进行管理的过程中,面临着诸多新的问题与挑战,原有《管理办法》已不再适应新形势,亟需修改完善。

    基于以上背景,学校开展了《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旨在通过明确的制度规范,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在登记注册、行驶、停放、充电、违规处理方面的管理,从而有效缓解校园交通承载压力,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为师生营造一个更加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


    问:《管理办法》修订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答:此次修订遵循“控总量、减增量、去存量”的工作思路,强化对校园自购电动自行车的过程管理,重点修订内容包括进一步细化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中各单位、各部门职责,明确电动自行车的登记注册流程,调整对电动自行车使用(行驶、停放、充电)管理条款,完善电动自行车违规处理条款。


    问:《管理办法》出台后,登记注册电动自行车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管理办法》规定对校内自购电动自行车实施“一人一车一牌一码”管理,无牌无码电动自行车不得入校对校自购电动自行车实施总量调控和配额管理

    拟购买电动自行车的学校教工、学生、社区居民,须以摇号中签方式获取校园通行识别码指标之后,方可购车,摇号上码;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注册登记核发号牌,保卫部(处)注册登记核发“校园通行识别码”,即“一牌一码”后,方可在校内行驶。

    大家谨遵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流程,切勿在未完成必要步骤前擅自提前购车。


    问:在电动自行车的使用方面,《管理办法》重点强调了哪些要求?

    答:《管理办法》电动自行车的行驶、停放、充电三个方面,着重强调了对电动自行车使用要求。

    第一,在行驶管理方面,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乘坐人佩戴安全头盔;第二,在停放管理方面,要求电动自行车应当在规定的非机动车停车位有序停放第三,在充电管理方面,强调电动自行车必须“在充电棚或户外充电桩上充电,并使用符合规范的充电器”。

    车主们深入了解并严格遵守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的相关条款,确保在使用电动自行车时,能够自觉“佩戴头盔”、“有序停放”、“规范充电”。


    问:在电动自行车的违规处理方面,《管理办法》中有哪些值得关注的条款?违规会带来哪些影响?

    答:《管理办法》对“电动自行车累计记分处理制度”进行了完善。第一,在累记周期上,将累积记分处理周期由“六个月”改为“一学期”;第二,在违规行为上,新增“驾驶时未按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时佩戴耳机”违规行为及其处罚,新增与“校园通行识别码”相关的违规行为及其处罚;第三,对处罚实施主体进行了细化,明确相关部门应配合保卫处落实累积记分处理制度,根据其管理权限按有关规定处理违规情况;需要强调的是,《管理办法对处罚措施进行了补充,保卫部(处)定期通报各单位电动自行车违规违章情况及排名,对于违规个人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教育警告”、“暂停校园通行识别码授权”等措施。

    请车主们“累积记分处理制度”予以重视,务必做到绿色出行,合规上路,文明用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瑜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保卫处
    邮编:430079 电话:027-67868090
    版权所有:华中师范大学保卫处
    • 华大卫士微信公众号

    • 平安桂子山微信公众号